申请商标驳回复审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申请商标驳回复审需要准备的材料:1、商标局邮寄的《商标驳回/部分驳回通知书》原件及信封;2、驳回复审申请,说明复审理由;3.必要时可附证明复审理由的相关材料:(1)广告材料是确认商标实际推广和使用的载体。(2)销售证据材料。(3)所有相关资料、照片、合同等的复印件。用于申请商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或者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