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标法历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于2002年8月23日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商标法》分为总则、商标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的审定、注册商标的续展、变更、转让和使用许可、注册商标的无效、商标使用的管理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共73个附则,自2014年3月1983日起施行。
《商标法》分为总则、商标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的审定、注册商标的续展、变更、转让和使用许可、注册商标的无效、商标使用的管理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共73个附则,自2014年3月1983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