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的检验周期在什么情况下应该缩短或延长才能找到答案?

上海奉贤设备容器厂注册了“申江”商标,是申江牌储气罐的专业供应商。我公司提供以下知识:压力容器一般应在投入使用三年后进行首次检验。将来会有检查周期。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应适当缩短整机检验周期:

1.介质对压力容器材料的腐蚀未知或介质对材料的腐蚀速率大于每年0.25,设计者确定的腐蚀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

2.材料表面质量差或内部有缺陷;

3.使用条件恶劣或使用过程中发现应力腐蚀;

4.使用二十年以上,经技术鉴定或者检验人员确认,不能按照正常检验周期安全使用的;

5.停止使用2年以上;

6.改变使用的介质并可能恶化腐蚀现象;

7.设计图纸表明无法进行压力试验;

8.检查中对其他影响安全的因素有怀疑的;

9.如果介质为液化石油气,且存在应力腐蚀,则应每年或根据需要对整机进行检查;

10.“亚铵法”无防腐措施的蒸球按要求每年至少检验一次;

11.球形储罐(由标准抗拉强度下限fb≥540MPa的材料制成,投入使用一年后应开箱检验);

12.搪玻璃设备。

(2)安全状态等级为1、2的压力容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适当延长整机检验周期:

1.非金属衬里层完好,最长检验周期可延长至9年;

2.若每年介质对材料的腐蚀率低于0.1(实测数据),且有可靠的耐腐蚀金属内衬(复合钢板)或热喷涂金属(铝粉或不锈钢粉)涂层,经1-2次全机检验后,检验周期最长可延长至12年;

3.装有催化剂的反应釜和装有填料的大型压力容器的检验周期,由用户、设计单位和检验机构根据设计图纸和实际使用情况协商确定,并报已办理使用登记证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安全状态等级为四级的压力容器累计监测时间不得超过3年。在监测期间,应对缺陷进行处理,以提高其安全水平,否则不得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