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复审需要多长时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书面通知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商标复审的时间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1.商标复审申请:商标注册人对初步审查的商标不予注册或者不支持商标异议决定的,可以在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商标复审;
2.商标评审的受理: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商标评审申请后,对商标进行审查,包括是否符合《商标法》的规定。受理时间一般在2-4个月左右;
3.商标复审决定: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商标进行复审后,做出商标复审决定,包括是否注册或者撤销商标注册。决策时间通常在6-12个月左右。
商标复审流程如下:
1.申请复审:商标申请人对一审不予注册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注册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复审。申请复审需要提交商标复审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
2.受理复审:商标局受理商标复审申请后,进行受理复审。复审受理后,商标局将案件移送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
3.审查: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商标评审申请进行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形式审查主要是审查商标复审的申请材料,实质审查主要是审查商标的可注册性;
4.复审裁定:商标复审委员会根据审查结果作出裁定,可以是维持原初步审查裁定,也可以是变更原初步审查裁定。商标复审裁定是终局的,具有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在商标复审过程中需要提供充分、真实的商标申请材料和证据材料,遵守商标法律法规的规定,避免商标被驳回。商标审查过程一般需要较长时间,具体时间视案件复杂程度和审查工作量而定。在商标复审过程中,商标申请人需要积极配合商标局和商标复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协助和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
对驳回申请或者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