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化牛奶葡萄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条例》,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宣化乳葡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进行了审查。经审查合格,批准自2007年6月26日起(2007年100号)对宣化牛奶葡萄进行地理标志保护。(1)品种。

牛奶葡萄。

(2)场地条件。

海拔600米至650米,土壤厚度大于1米,地下水位低于1米,土壤pH值为6.5至8,土壤有机质含量大于1%。

(3)栽培管理。

1.育苗:采用无检疫性病害的优良母株的枝条进行扦插繁殖。

2、幼苗定植:

(1)种植时间:4月中下旬。

(2)种植密度:每公顷苗木种植密度应控制在2100株。

3、肥水管理:

(1)施肥:以有机肥为主,每公顷年施肥量要在3.5吨以上。

(2)灌溉:葡萄出土后,开花前10天,果实膨大期,防寒前要及时灌溉。收获前半个月应禁止施肥和灌溉。

4、整形修剪:

(1)整形方式:采用扇形单龙干修剪。

(2)修剪方法:长梢修剪与短梢修剪相结合,每公顷芽数控制在170000 ~ 18000之间。

(3)产量控制:每公顷产量应小于30吨。

(4)收割。

收获时间在9月中下旬。

(5)质量特性。

1,外观特征:果粉和果皮薄,果肉脆,多汁,黄绿色,有明显的香味。

2.理化指标:可溶性固形物含量不低于14度;可滴定酸含量小于0.47%;果实重量不少于7克。宣化乳葡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以向张家口市宣化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由国家质检总局予以公告和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