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上城区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
(一)内地居民可以分别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
(二)内地居民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或者单独申请签注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跟团游:参加旅行团去香港或澳门旅游;
2.个人旅游:开放给港澳个人旅游城市常住居民或符合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规定条件的非永久居民前往香港或澳门旅游的;
3.探亲:探望在香港或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学习或工作的亲属(这里的亲属是指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或(外)孙子女);申请人的配偶和18周岁以下的子女可以一起申请;
4.商业:企事业单位人员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港澳从事经营活动;
5.停留:经香港有关部门批准赴港任职、学习、就业、居留、培训,以受养人身份赴港;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任职、学习、就业的职工亲属,以及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在澳门居留的人员;
6.其他:因医疗、治丧、探望危重病人、诉讼、考试、办理行业、学术交流等特殊原因申请前往香港或澳门;持停留签注在香港(澳门)停留期间申请前往澳门(香港)。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港澳通行证:
1,证件损坏、丢失或被盗;
2.证书有效期少于6个月,或短于拟签注的有效期;
3.个人身份信息发生变更的;
4.港澳自助通关服务免登记补充申请;
5.该类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持有人需要续签往来港澳电子通行证;
6.其他确需换发或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情形。
禁止性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申请人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
(一)依法禁止出境的;
(二)不符合申请条件的;
(3)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处理过程
申请人提交申请——受理(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申请受理回执;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审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作出准予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赴港澳签注的决定,并将相关资料推送给制证部门;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作出不批准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往来港澳签注的决定,制作不批准签发出入境证件决定书并送达申请人)——制证(制作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打印往来港澳签注)。
处理流程图
收费基础
收费依据:文件号。国家发改委、财政部[2017]1186;收费标准:证书费80元/证;签注费一次15元;第二30元;一年以上(含一年)80元;一年以上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120元;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160元;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在2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