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商标有什么规则?
法律分析:集体商标的注册人应当监督其成员依法使用商标,监督其使用的商品质量。其成员使用的商品以次充好、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该集体商标的注册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注册管理办法》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三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注册和管理,依照《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关于商品的规定适用于服务。
第四条申请人申请集体商标注册的,应当附具主体资格证明,并详细写明集体组织成员的名称和地址;将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申请注册的,应当附有主体资格证明,并详细说明其拥有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检测设备或者其委托的机构,以表明其有能力监督使用该地理标志的商品的具体质量。申请将地理标志注册为集体商标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由该地理标志所标示区域的成员组成。
第五条申请人申请证明商标注册的,应当附主体资格证明,并详细说明其拥有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检测设备或者其委托的机构,以表明其具有对证明商标所证明的特定商品质量进行监督的能力。
第六条申请将地理标志注册为集体商标或者证明商标的,还应当提交该地理标志标示地区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申请将地理标志注册为集体商标或者证明商标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该地理标志在其原产国受法律保护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