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合同纠纷的案由是什么?

合同争议的原因:

(1)买卖合同纠纷,包括工矿产品买卖合同纠纷、农副产品买卖合同纠纷、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等。

(2)供用电合同纠纷,包括供电、供气、供水、供热等合同纠纷。

(3)赠与合同纠纷,包括赠与合同纠纷和遗赠合同纠纷。

(4)借款合同纠纷,包括各种长短期限的民事或商事借款合同纠纷。

(5)租赁合同纠纷。

(6)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包括融资租赁关系中的买卖合同纠纷。

(七)合同纠纷,包括来料加工合同、来件加工合同、补偿贸易合同等。

(8)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纠纷和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纠纷。

(九)运输合同纠纷,包括水路、铁路、陆路和航空运输合同纠纷。

(10)技术合同纠纷,包括技术开发(委托开发和合作开发)合同纠纷、技术转让(专利技术转让和非专利技术转让、专利技术实施许可)合同纠纷、技术咨询合同纠纷、技术服务合同纠纷等。

(11)托管合同纠纷。

(12)仓储合同纠纷。

(13)委托合同纠纷。

(14)佣金合同纠纷。

(15)中介合同纠纷。

(16)保险合同纠纷,包括财产保险合同纠纷和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17)民间借贷合同纠纷。

(18)担保合同纠纷,包括担保合同纠纷、抵押合同纠纷、质押合同纠纷、留置合同纠纷。

(19)不动产合同纠纷,包括不动产买卖、租赁合同纠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等。

(20)合同纠纷,包括农村承包。

(21)劳动合同纠纷,包括雇佣合同纠纷、集体劳动合同纠纷、涉外劳动合同纠纷等。

(22)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包括专利合同纠纷、商标合同纠纷和著作权合同纠纷。

(23)中外合资企业合同纠纷、中外合作企业合同纠纷、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等。

(24)台湾合伙合同纠纷,包括隐名合伙合同纠纷。

(25)其他合同纠纷,如固定培训合同、票据贴现合同、储蓄合同、影视合同、广告合同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469条当事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订立合同。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信件、电报、电传、传真以及其他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可以通过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有形地表达内容的数据电文。,并且可以随时检索,都被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