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有哪些权力?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是省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本省工商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管理全省工商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登记注册,依法核定登记注册单位的名称,核发有关证照,实施监督管理。
(三)组织实施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和监督;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对市场竞争的监督检查,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打击走私和经济违法行为;组织和管理经纪人和经纪机构。
(四)组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组织查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掺杂使假、假冒伪劣商品的经销行为。
(五)组织管理合同工作,监督查处合同违法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拍卖行为。
(六)组织管理商标注册,依法审定和推荐驰名商标;指导和协调著名商标的认定工作;组织查处商标违法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指导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协会的工作。
(七)负责广告经营资格的审批,组织管理广告发布和广告经营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违法广告案件。
(八)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组织管理。
(九)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实行垂直管理。
(十)指导直属单位和有关协会、学会的工作。
(十一)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个体诊所需要缴纳业务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