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律师费谁来承担?

律师。-谁来付钱?

律师费的承担一直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我曾经在实践中遇到过,同一个法院对同一个案件的律师费承担问题作出了两个不同的判决。

现在就这个问题,我把各种观点做一个统计,提供给浏览我网站的朋友,对自己知识面的拓展也大有裨益。

世界各国民事诉讼中的律师费主要有三种模式:一种是败诉方模式,主要以法国、德国等一些大陆法系国家以及英国等国家为代表,即各种诉讼中胜诉方律师的合法报酬和费用应由败诉方支付;二是个人责任为主,特别适用为辅的模式,以美国为典型代表,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和得出的法律结论,对律师费的请求单独作出判决;第三,各方承担主体责任,明确例外模式,以日本为代表。比如日本最高法院裁定,侵权受害人要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利,如果与侵权有因果关系,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第一,有关条款明确规定,败诉方应承担律师费。

1.在合同纠纷的情况下,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2.版权民事纠纷案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调查、收集侵权证据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件,在赔偿范围内计算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

3.商标民事纠纷案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调查、收集侵权证据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在赔偿范围内计算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

二、有关规定,但不明确,司法仲裁机关可酌情决定由败诉方承担合理的律师费。

1,专利纠纷案。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人民法院根据权利人的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在赔偿范围内计算权利人为调查和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专利纠纷案件的律师费如果要在被告赔偿范围内计算,必须以“为调查和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为前提。

2.担保权纠纷。法律依据:《担保法》第21条规定:“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如果债务人按照合同履行债务,债权人的权益就可以实现。由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不得不通过诉讼实现权利,由此支付的律师费是当事人为实现其债权而支付的费用,属于当事人的财产损失。《担保法》第21条规定的“实现债权的费用”应包括合理的律师费。

3.不公平竞争的案例。法律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权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获得的利润;还应当承担被侵权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4、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交通事故案件。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119条“损害公民身体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者生前扶养的人的丧葬费和必要的生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3款“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交通费、住宿费、因工作误工费等其他合理费用。早在2000年,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就发布了《关于印发审理民事案件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其中指出“律师费在性质上属于财产性利益,原则上可以作为损失。"

5.法律援助案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民事法律援助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第七条:“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所必需的差旅费、印刷费、交通通讯费、调查取证费等费用,由受援人列入诉讼请求的,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判给不是受援人的败诉方。”因此,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建议将律师的“办案必要费用”纳入诉讼请求,要求被告承担。

6.仲裁案件。法律依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以下简称仲裁规则)1994、1995、1998、2000版均有类似规定。仲裁庭有权在裁决书中裁定败诉方赔偿胜诉方为办理案件所支出的一些合理费用,但赔偿金额最多不得超过胜诉方的胜诉金额。《仲裁规则》(2005年版)取消了10%的限额,第四十六条规定:“费用: (一)仲裁庭有权在仲裁裁决书中决定当事人最终应向仲裁委员会缴纳的仲裁费和其他费用。(2)仲裁庭有权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在裁决书中裁定败诉方赔偿胜诉方为办理案件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仲裁庭在决定败诉方赔偿胜诉方因办理案件而支出的费用是否合理时,应当具体考虑案件的裁决结果、复杂程度、胜诉方及/或代理人的实际工作量、案件的争议金额。”在实践中,该费用应包括律师费,但仲裁庭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来承担该费用。

三、双方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可以将律师费列为违约赔偿,甚至详细约定律师费的承担方式和标准。要特别注意明确写明“律师费”,最好不要写“实现债权的费用”这种不明确的字眼。人民法院对这份协议的审查非常严格。原告提交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合同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师费发票作为支付律师费的证据,律师费的约定应当合理。

律师费是多少?

一、计件和比例收费标准(参照江苏省律师服务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

简单诉讼案件的时间收费

(一)刑事案件100-2500元/小时。

1,调查阶段1000-8000

2.审查起诉阶段1500-10000

3、初审阶段2500-20000

(2)民事案件

1,不涉及财产:2500-10000

2、涉及财产:

目标≤65438+万元2500元

目标> 65,438+万元的4-7%且≤ 65,438+万元

目标> 65438+万元,≤ 50万元3-6%

目标> 50万元,≤ 654.38+0万元> 1万元,小于等于500万元2-4%

3、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不足30分钟,不收费,减半时间办理法律事务。

4、根据一名律师办理事务的时间,需要两名或两名以上律师分别计算时间并相加后确定。

二。办理刑事案件收费规定

1.担任刑事自诉案件辩护人、代理人或者公诉案件被害人代理人的,按照刑事案件第一审收费标准收费。

2、刑事被害人的代理人,按标准酌情减收费用。

3.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民事诉讼部分,按照民事案件一审收费标准减免收费。

4.独立代理二审、死刑复核、审判监督和特别程序案件的,按照一审标准收费。已代表前一阶段的,从后一阶段起减半。

三。关于民事案件代理费用的规定

1.单独代理二审、再审、执行、反诉案件,分别按照一审案件收费标准收费。已代表前一阶段的,从后一阶段起减半。

2.如果你代理这个诉讼,同时代理一个反诉案件,反诉标的金额分别减半收取。

3、实施风险代理收费,收费金额最高不得高于合同金额的30%。合同不明确或者显失公平的,应当作出有利于委托人的解释。

四、其他费用

1.委托人来自境外或者港澳台地区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咨询外国或者港澳台地区的代表机构办理类似的法律事务,并与委托人协商确定费用数额。

2.律师事务所代表委托人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支付的律师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案卷检索费等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3.律师事务所在省内其他城市或者外省办理案件所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由律师事务所根据实际发生额经双方协商确认后另行收取。律师事务所需要提前收取异地办案差旅费的,应当向委托人提供预计费用。确需变更预计费用的,律师事务所必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

五、下列情况禁止收取风险代理费

1,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群体诉讼案件。

2.婚姻和继承案件。

3、请求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案件。

4、请求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救济费、工伤赔偿、交通和医疗事故造成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案件。

律师。-谁来付钱?律师费不一定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也可能要承担律师费,所以打官司前要确定自己能负担相关费用。如果你想在打官司前确切知道你要多少律师——收费是否合理,可以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