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防止商标的反向混淆
案例:商标侵权纠纷案-蓝色风暴。
商标号。叶澜酒业公司申请的3179397“蓝色风暴”于2003年注册,获准使用32级麦芽啤酒、水(饮料)、可乐等商品。2005年7月,百事公司发起限时蓝色风暴促销活动,在可乐产品上使用蓝色风暴字样和红白蓝图形商标。随后,叶澜酒类公司将百事可乐告上法庭。
1.为什么子商标容易反过来混淆?
相对于主商标,子商标已经成为一些大企业选择品牌子系列产品的普遍选择。在这种商标延伸策略下,品牌在各类商品上同时使用主副商标,利用主商标积累的高知名度和良好信誉,促进副商标商品的销售和知名度,利用庞大的品牌网络占据市场优势。
企业在选择子商标时,一般倾向于使用能够暗示具体产品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和数量的名称。这种子商标不仅不利于产品推广,而且容易面临含义弱化、与他人相同、商品和服务相似的情况。考虑到上述可能的商标驳回,部分企业对该子商标的申请不予理会,或者认为该商标具有描述性,无意义,不侵犯他人的优先权。所以他们继续使用副商标,没有申请商标。但实际上,看似不起眼的副商标,通过与主商标一起使用,可以积累一定的知名度,消费者会误以为该商标先注册的商品与使用该副商标的知名企业有一定关系,导致混淆和误解。
3.迷茫的后果是什么?
这种懈怠是非常不可取的。选择在产品上使用主次商标的知名企业,一般都是拥有多个系列产品的知名企业。一旦被商标所有人发现,企业需要承担更严重的法律后果,包括民事赔偿、货物进出口受阻等。企业法定代表人甚至面临刑事责任。
4.如何防止商标反向混淆?
企业在为子系列商品和服务选择子商标时,不仅要考虑市场需求,还要重视商标查询和商标申请的重要性。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具有一定提示功能的文字并不缺乏显著性,但能够区分商品和服务的来源,应当作为商标进行查询和注册。在发现相似目标时,要及时收集比相似目标更早的使用和宣传证据。如果没有,就要尽快更换子商标,把企业的损失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