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洗衣粉商标撤销的三个问题?

洗衣粉是一种粉状物质,具有清洁衣物的功能,与洗衣液、肥皂的作用相同。一般是大家洗衣服的时候常见,会和洗衣液间接使用。洗衣粉的清洁力度因品牌而异,用户根据它的清洁力度和味道来选择。

通过在八戒知识产权商标百科中查询可以知道,洗衣粉的商标属于第三类——0301——肥皂、香皂等清洁用品,洗衣用漂白剂等——洗衣粉C030067。洗衣粉的品类是非常容易区分的,因为它的功能和应用都和这个品类息息相关。

关于商标的撤销,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因此,商标的撤销主要是针对已经注册商标但没有使用的企业,以惩罚占用商标的企业。当然,最重要的是促进企业有效使用商标。

在实践中,曾经有过这样的情况,即仅根据一张发票就使用并维持了申请商标的注册。同时,在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审理阶段,并不强制要求提供原始证据。为了维护注册商标,一些被调查者抱着侥幸心理提供了虚假证据。如何判断这些证据的真假?

①虚拟合同

销售合同是“商标撤销”案件中常见的使用证据。有些情况下,被申请人更换合同的关键信息页,需要通过仔细识别纸张、字体、颜色等信息,以及骑缝章的信息进行识别。更何况公章是伪造的,合同主体不存在,可以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②发票欺诈

发票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过程中开具和收取的收付凭证。发票作为会计凭证和计税依据,应具有合法性、真实性、统一性和及时性的特征。在商标撤销的情况下,发票很容易被商标局和商标评审部门认定为商标使用的证据,从而做出维持商标注册的决定。

(3)行为证据的使用不属于规定期限。

申请人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所主张的使用行为的时间是否在规定期限内。在目前网络购物发达的背景下,电子证据也大量出现。而对于电子购物网站截图等电子证据,由于这些数据容易被篡改,在没有其他支持证据的情况下,其证明力较弱。

④象征性使用

“商标象征性使用”的概念起源于美国。象征性使用纯粹是为了确保商标的权利(纯粹是为了维护商标的权利),而不是为了制造商业销售。例如,制造商可能偶尔会运送一些带有该标记的箱子,但并没有特别的意图将该标记与货物来源联系起来。

商标撤销在一定程度上是为了保证商标的有效使用。如果没有使用过的商标在后期使用中已经过了有效期,那么只能以无效商标的形式处理。所以企业需要在商标被核准后尽快使用,才不会被商标撤销所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