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撤销复审答辩补充理由怎么写?
商标撤销全称是指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的申请。顾名思义,商标注册三年后,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撤销他人未使用的商标申请。1.商标撤销复审答辩补充理由怎么写?1.找出你使用注册商标三年的证据。证据材料应具有申请商标的标识,并能显示申请商标的使用者等。2.找出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被许可人使用该商标的,也可以作为该商标使用,但应当明确反映商标注册人与被许可人之间的许可关系。3.找出商标注册人连续三年未使用的正当理由。商标因不可抗力未使用满三年的,可以作为正当理由允许继续使用。二、商标撤回抗辩需要准备哪些材料?1,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2.《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通知书》原件及信封;3.能够证明被申请人申请撤销该商标所投诉的事实和理由的证据材料(包括:商标使用的图片或相关材料、商标印刷、商标产品生产销售、商标产品交易文件、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商标产品宣传证据等。);4.撤销停止使用注册商标三年的撤销申请,商标申请人签署的商标授权委托书(代理机构提供),被申请人签署的撤销停止使用注册商标三年的答复和商标授权委托书。3.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多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可以在有效期届满前十二个月续展,并缴纳续展费。每次续展有效期仍为十年。续费次数没有限制。如在此期限内未提出申请,可延长6个月。在宽限期内未申请续展注册的,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并予以公告。综上所述,市场上有大量注册商标没有使用,造成资源浪费。《商标法》规定商标三年不使用就要被撤销,让商标持有人提出异议,要求商标局复审。参加答辩时提供充分的理由,说明三年内使用过该商标或授权他人使用。只有这样才能保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