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服吊牌上没写衣服成分百分比就合格了吗?
不合格的,标注成分比例、型号、颜色、洗涤方法,视为合格商品。服装产品的使用说明书必须标明生产企业的名称和地址、产品名称、产品型号或者规格、纤维成分和含量、维护方法、执行的产品标准和安全类别;进口产品必须标明原产国(国家或地区);如有必要,记下使用和储存的注意事项。
服装产品耐久洗涤标签的信息应包括产品类型或规格、纤维成分和含量、保养方法等。耐久性标签应贴在产品的适当位置,使用寿命不得低于产品的使用寿命。
服装吊牌内容标准
国家强制性标准《GB 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以下简称“标准”)自2000年6月5438+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准规定服装吊牌(包括洗水标志、包装等。)应该有以下八项内容。
1.生产企业的名称和地址必须标明厂名和厂址,厂名和厂址必须在工商部门登记。进口服装可以只标明产地,但也必须标明在中国注册的代理商名称和地址。
2.产品名称?要求优先使用国家标准名称,如“男式西服”;标准中没有规定的,应选用不会引起误解的名称或通用名,如“休闲裤”;允许使用“怪名”和“商标名”,但应在同一部位标注正常名称。
3.尺寸?要求按照新的尺码标准标注衣服的规格,不允许单独使用“S、M、L、XL”等现有的旧尺码规格。尺寸要根据人体的大小(身高)、类型(胸围、腰围)标注;考虑到部分消费者的消费习惯,还是允许同时标注新旧尺寸的,但是新尺寸要排在前面。比如男士西装上衣可以这样标注:170/88a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