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的管理模式有哪些?

外国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1.组织

外企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一般由总公司经理直接管辖,是企业中技术和管理部门的依托单位。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技术部门和业务部门* * *共同构成企业的核心,与生产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构成企业的最高组织和管理机构。比如IBM、三菱、富士都属于集权管理的组织。

(1) IBM的归口管理机构IBM设有知识产权管理总部,负责处理所有与IBM业务相关的知识产权事宜,如专利、商标、版权、半导体芯片、布图设计保护、商业秘密、字体等知识产权事宜;知识产权管理总部有两大部门:法律部和专利部。法律部负责相关法律事务;专利部门负责专利事务。专利部门由五个技术领域组成,每个领域由一名专利律师管理。由于IBM是跨国集团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主要在美国设有研究所,在欧洲、中东、非洲和亚太地区设有分支机构。没有分支机构的国家,一是由所在地区国家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代理人管理;一是周边国家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比如亚太地区没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国家,由日本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整体管理;

IBM的知识产权总部对全球各地子公司的知识产权部门有着严格的要求。各地子公司的知识产权部门除了向总部做业务报告外,还要执行总部统一的知识产权政策,接受总部强有力的职能管理。

(2)三菱商事和富士通公司的组织三菱商事设有知识产权本部,下设三个部门:专利部、外国知识产权部和企划部。

专利部门与R&D部门关系密切,负责协助研究人员和技术人员获得知识产权,保护公司权利,防止公司侵犯他人权利,并设置海外人员负责在当地的专利申请和诉讼;

计划部负责制定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内部规章,监督知识产权的管理和实施,支持企业间知识产权分支机构。

涉外部门负责公司知识产权的使用、对外谈判、诉讼和侵权协调。

富士通由专利总部管理,下设专利管理部、专利业务部、专利第一部、专利第二部和技术调查部五个部门,各业务总部下设专利推进部,由业务总部的资深人员担任部长,负责专利规划和推进。

⑶东芝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东芝公司的组织架构,由知识产权本部、四个研究所、11事业本部、各研究所、各事业本部下的专利部、部门、小组组成。这个部门有七个部门,即:

规划部:负责推进全公司中长期知识产权战略,管理知识产权行政事务;

技术法律部:负责处理知识产权诉讼;

软件保护部:负责软件著作权的登记、申请和赔偿;

专利一、二:负责技术合同的全面管理;

专利申请部:集中管理国内外专利申请;

外观设计商标部:负责外观设计和商标的申请和注册;

专利信息中心:负责管理专利信息,建立电子申请系统。

各研究所和事业部都设有知识产权部门,直接隶属于主管技术工作的副所长或总工程师。主要负责研究所和事业部的知识产权行政事务,负责产品研发初期从专利发现、专利调查、专利关系图制作到国内外专利申请的全部业务。

⑷佳能公司知识产权法律部实行分级管理――分为产品类和技术类,产品类下设四个部门:知识产权法律策划部、知识产权法律管理部、专利业务部和专利信息部;技术类有七个专利部门,按技术分类管理专利。

德国最大的化工企业之一拜耳公司有一个专利委员会和一个专利局,这两个机构是平行的。专利委员会由生产、科研、技术应用和专利局共同组成,其职责是:

①分析判断哪些发明项目可以在国外申请专利;

(2)申请哪个国家;

(3)管理已授予的专利;

(4)根据专利项目登记表,决定哪些项目的专利需要保留,哪些可以放弃。

专利局由公司总部直接领导,下设两个部门,一个是专利部,一个是许可合同和技术协调部。专利部门的主要职责:

(1)申请专利直至授权专利管理;

(2)在申请专利之前,产品投放市场之前,如果发现同样的技术,试图购买他人的专利权;

(3)处理专利纠纷,一是协商解决;第二种是通过诉讼。

(4)与各级法院的业务联系。

许可合同与技术协调科* * *由8人组成,负责许可合同工作,包括专利许可、技术秘密和技术合作。日常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接受技术许可询价,组织许可谈判,签订相关合同;

(2)技术合作,与需要使用拜耳技术的公司签订合同。

各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职责相似,其基本职责可分为十项:

(1)专利信息管理;

(2)发明挖掘工作;

③申请专利工作;

(四)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⑤管理专利权;

⑥处理专利纠纷;

⑦商标等知识产权的综合管理;

(八)发明奖;

⑨专利教育;

⑩与专利局或律师联系;

值得注意的是,美国、日本和德国的企业都非常重视专利信息工作。例如,IBM定期公布的专利经理的四项主要职责中有三项与智能有关,如:

(1)收集和掌握下属公司的相关专利信息和技术信息以及各专业部门的活动情况;

(2)根据该信息决定是否申请专利,建议申请人所在国的范围,并提供相关的业务建议;

③根据总部预期的年度专利申请计划,调整申请数量;

(4)收集IBM等公司的专利信息和技术动态信息,有针对性地进行知识产权谈判。

此外,日立公司的知识产权部门将专利信息管理作为重中之重。佳能有11个部门负责知识产权管理,专利信息部就是其中之一。东芝在知识产权部门有专利信息中心;随着知识产权总部的发展,三菱公司将原本由专利部管辖的专利信息中心从专利部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公司。

德国公司,如拜耳,在申请专利和将产品投放市场之前,都会做专利信息调查。

以上说法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专利信息的重要性。

其次,国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比较。

知识产权作为公司的经营资源。为了有效开展各项业务,专利部门需要足够的资金支持。如果企业的研究成果不能得到充分的保护,实际上是对研究投入和开发资金的浪费。这个想法是IBM、日立、佳能的知识。国外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类基本上是层级集中的管理体系,如IBM一种是分散管理体制,如东芝公司;另一种是按职级管理的制度,比如佳能公司。他们* * *比较有特色。

其独特性:无论是集中管理、分散管理还是行列式管理,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都处于总行管理层的核心地位,与技术部和管理部紧密联系,所有授权的知识产权工作都集中在这里管理,成为总行的智囊团部门。

⑴集中管理制的特点是全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按照统一的知识产权政策运作,最大限度地保护总公司的整体利益,在产品的开发、制造和买卖活动中能够顺利开展工作,主要体现在知识产权转让、授权和再授权的管理模式上。也就是说,研发的费用由总公司预先支付给子公司,专利权和授权之后的一切事宜由总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比如IBM。

⑵分权管理体制的特点是充分授权。完全授权是指在知识产权部门统一管理下的完全授权。分散管理是针对各种研究所和委员会的。其优点是各业务部门和研究所根据产品特点限制专利申请数量,决定知识产权预算。但获得专利权后,如何使用知识产权、处理纠纷、与国外谈判、提出异议等事宜都是由知识产权部门管理的,比如东芝。东芝不仅有国内的知识产权体系,还有海外的知识产权体系,也分为两部分,其一是在华盛顿和西海岸设立专利局;欧美一些子公司成立知识产权委员会,负责制定当地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规则,定期讨论知识产权问题。知识产权部通过委员会和研讨会协调各事业部之间的联系,同时有权决定各事业部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人选。

⑶决定性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特点是按照技术类别和产品类别管理知识产权。按技术类别实施专利管理,避免技术重复开发;配合各事业部的产品策略管理专利。知识产权法律部集中管理授权后的所有事务,包括权利的使用、谈判和诉讼。法律部派出自己的人员参加公司内各事业部组织的产品法律会议或根据各种问题组织的运营部会议,了解技术和产品的相关情况,使法律制度贯穿于从产品开发到产品销售的各个阶段,运用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提高解决问题的有效性。

最后还要注意德国拜耳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其特点是专利局对公司发明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由公司专利委员会根据情况决定向哪个专利局申请专利。从而保证专利授权的成功率相对较高;同时减少侵权和无效请求;专利的实施主要在公司内部,因此专利纠纷的处理概率也相应降低。?第三,国外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涵盖面广,主要集中在产权归属、激励机制、知识产权运用、知识产权纠纷处理和知识产权教育等方面。由于每个企业的情况不同,每个企业在制定企业管理制度上各有侧重,值得借鉴。

1.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各国公司在遵守国际公约和各国专利法的基础上,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比如IBM,三菱,日立,富士通等。都是采取签订合同或者制定社会规章的方式来拥有知识产权。

(1)签协议?IBM与员工签署了“信息、发明和作品同意书”;与子公司签订:综合技术合同。要求所有员工只要从公司获得保密信息,或从前员工完成的发明、作品和其他创造中提取的信息,或因履行职责(业务)而产生的成果,就将这些成果的知识产权全部转让给公司;对于日本IBM分公司的员工,也要求填写发明转让同意书,作为进入IBM公司的条件。由于总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研发费用,其研发成果的知识产权必须转移到总公司,由总公司集中管理来自各地子公司的知识产权,并通过再授权的方式重新向子公司提供相关技术,商标使用权也基本相似。各子公司应从其营业额中向总公司支付一定数额的知识产权使用费。

(2)社会法规?根据日本公司制定的社会规定,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即使是离职后一年内的发明,也要通知公司,由公司决定产权归属。比如日立的社会规定,员工的职务发明和职务外发明归公司所有,职务外发明也必须向公司申报,是否需要可以决定。员工在职期间完成职务发明,离职后一年内取得专利权的,还应当通知公司,由公司决定是否使用该专利。

三菱和富士通都要求员工将自己的发明转让给公司。具体的社会规定,如三菱公司的规定,规定员工做出的职务发明专利权全部归公司所有,职务外发明和业务外发明根据公司需要与员工协调转让。富士通要求员工在从事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发明或研究项目时,转让其对发明、研究相关专利或实用新型的权利。

2.建立对发明者的激励机制。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最近公布的数据,全球申请专利最多的1999家企业中,有1999家名列其中,其中一半是美国企业。这与政府实施鼓励发明创造的科技政策密切相关,同时也与公司实施的激励制度密切相关。根据发明者的成就,各公司产生了相应的累积计分制度、等级奖励制度和各种表彰制度。比如IBM和日立的激励政策各有特色,让发明成为一种社会时尚。

(1)累积记分制?是IBM为激励发明者而设立的一种奖励方式。加分项目的特点是给申请专利的发明人加分,发明专利3分,技术公报发表的发明1分。累计积分12分,600元发明表现奖奖励3美元。发明人第一次申请专利被采纳的,授予第一次申请奖,奖金1,500美元;对于第二项发明,发明应用奖为500美元。

(2)多次表彰?日本企业一般有首次申请奖、发明申请奖、赔偿申请奖、特别优异奖等奖项。各公司根据企业的情况,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即奖励发明人。只要使用了知识产权,发明者就可以获得奖金,即使有人去世或者已经离职。如三菱公司、日立公司实施激励直至权利终止;富士通公司和东芝公司实行分级奖励制度,一项发明最低奖金4000日元,1年最高奖金60 ~ 1万日元。富士通分七档,东芝分五档。

3.知识产权教育和培训

在日本,知识产权教育有两层含义。一是对所有新员工或不同层次的员工进行知识产权法律知识的课程教育。第二是本部门知识产权人员的培训。一级教育的课程包括专利知识介绍、专利说明书写作知识等。,如日立、三菱;另一方面,富士通对各部门的行政人员进行知识产权管理教育,以了解专利的概念和重要性。在知识产权教育过程中,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发挥着重要作用。二级教育的课程内容包括商标、版权、技术合同、案例研究、专利信息、专利写作和专利管理。并创造条件让员工通过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或派员到欧美专利局轮训学习。

总之,国外现代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知识产权管理是组织战略的核心部分;

第二,组建相当数量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

第三,奖励机制的完善;

四是情报工作沟通顺畅;

最重要的是,企业必须掌握有效的专利,才能获得长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