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和葡萄酒的起源

2009年6月28日,云南市场发现一款名为“仇和牌”的白酒。据悉,“仇和牌”白酒产自江苏,仇和转昆明,希望借仇和的名气开拓云南市场。昆明市委宣传部表示,目前还不知道这款酒。

仇和醉得不能喝酒了?

做生意,对于生意人来说,赚钱才是硬道理。他们当然希望商标越醒目越好。但是,像这样把名人的名字(或“疑似名字”)注册成商标是不明智的。首先,此举有风险,有侵犯当事人姓名权的嫌疑。如果当事人提出异议或者直接“对簿公堂”,商家的经营活动必然会受到影响。其次,一个产品要想真正受到消费者的青睐,靠一个名人商标噱头是远远不够的。最重要的是靠产品质量和服务。否则,炒作带来的轰动效应转瞬即逝,对企业的长远发展不利。

专家称仇和应该抗议“仇和酒”

“这是典型的不正当竞争。”上海交通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新良表示,包括加工酒厂在内的一系列企业和个人,在“仇和”酒在仇和的地域流通中涉及不正当竞争。陶鑫良认为,这是一种新型的“搭便车”行为,而且是第一次遇到政府官员。结合因果,厂商在注册这个商标的时候,仇和已经是当地的官员了,所以厂商自始至终的初衷都是利用仇和政府官员的身份引起混淆或者联想,达到商业目的。根据现行商标法,仇和或任何人都可以提出取消商标。《反不正当竞争法》中也有条款可以直接解决这个问题。

“仇和应该抗议‘仇和’酒。”复旦大学社会学系博士生导师胡守军表示,仇和是政府官员,他代表的是公共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不能拿来做广告。如果仇和知道有人把他的名字作为商标,他应该抗议。如果他不抗议,他就会默许。这些商人不仅侵犯了仇和自身的权益。一款以市委书记名字为商标的酒,也会给其他白酒企业带来不公平。

“仇和葡萄酒”很贵。

“仇和酒”用46度普通木箱包装,280元的零售价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