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深圳专利有哪些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1,深圳市政府鼓励企业和个人申请专利,并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1)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资助金可根据获得专利证书的进度分两期支付:申请人请求实质审查并缴纳相关费用,然后资助人民币2200元(但如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批准的费用减缓,专利申请费和审查费按低于资助金额的实际支出给予补贴);2)取得专利证书后,每件补贴2000元,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的,增加补贴1.800元。3)国外发明专利在获得专利证书后,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分两个档次给予一次性资助(每次资助限两个国家或地区):在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获得的专利,每项专利资助5万元;其他设有专利审批机构的国家或地区,每件补贴3万元。2.福田区政府鼓励企业和个人申请专利,并给予一定补贴:a .国内(含香港、台湾省)专利补贴:上年度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3000元;每件上年度授予的实用新型专利补贴1500元。b .国外专利补贴:对上一年度获得专利证书的国外发明专利,按不同授权国家(最多一个国家)给予一次性补贴:1)在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获得的发明专利一次性补贴2.5万元;2)在有专利审批机构的其他国家或地区获得的发明专利每项资助15000元;3)被受理的PCT申请一次性补助5000元(法人申请)或3000元(个人申请)。c、软件著作权登记费补贴;对上一年度取得软件著作权的所有者,每项软件著作权一次性补助500元。d .对专利代理机构按其上一年度代理的发明专利数量和阶段给予补贴,当年补贴金额不超过30万元:3 .其代理的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阶段时,每件补贴500元;4.代理的发明专利授权,每件代理费1000元;5.发明专利权人为福田区注册企业或在福田区注册的自然人的,按上述标准120%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