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个与印花税有关的热门问答

1年7月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正式生效。近日,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发布了一批关于印花税的热点问答,精选了25个关注度较高的问题。让我们一起学习。1印花税的应税凭证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9号)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所列的合同、产权转让凭证和营业账簿。根据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合同(书面合同)包括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承包合同、建造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租赁合同、仓储合同、财产保险合同;产权转让,包括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转让(不含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转让)、股权转让(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商业书籍;证券交易。与境外企业签订合同时,公司是否应该帮境外企业代扣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9号)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有代理人的,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国内没有代理人的,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印花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第一条第四款规定,纳税人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有代理人的,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境外单位或个人的境内代理人应按规定代扣代缴印花税,并向境内代理机构所在地(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印花税。境外单位或个人可向资产交付地、境内服务提供者或接受者所在地(住所)、应税凭证境内记账人所在地(住所)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涉及房地产产权转移的,应当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3保险保障基金公司哪些应税凭证免征印花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保障基金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41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6号2021号),2023年65438+2月365438+。2.保险公司在风险处置和破产救助过程中签署的产权转让文件;3.保险公司风险处置过程中与中国人民银行签订的再贷款合同;4.以保险保障基金的自有财产和获得赔偿的资产与保险公司签订的财产保险合同;按规定与保险保障基金公司签订上述产权转让文件或应税合同的其他当事人,征收印花税。4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否有必要征收印花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通知》(财税[2017]77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6号2021号),2023年6月5438+2月31日前,房产所有人设立的将房产赠与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的文件是否征收印花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9号)第十二条规定,下列文件免征印花税:.....(6)产权人签署的赠与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慈善组织的财产转让文件;6信贷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征收合同印花税有哪些具体规定?根据《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5号)第一条规定:1。印花税政策问题........................................................................................................................下同)、证券登记托管机构(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等为证券化交易提供服务的机构签订的其他应税合同,暂免征收发起机构和受托机构应缴纳的印花税。(四)受托机构卖出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和投资者卖出信贷资产支持证券暂免征收印花税。(五)发起机构和受托机构为信贷资产证券化专门设立的资金账簿暂免征收印花税。印花税应税凭证所载金额为人民币以外货币的,应纳税额如何计算?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印花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三条第五款规定,应税凭证金额为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的,以凭证制作当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确定计税依据。8方以上签订应税合同如何计算征收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9号)第十条规定,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制作同一份应税凭证的,应当按照涉及金额分别计算应纳税额。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印花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同一份应税合同、应税产权转让文件涉及两个以上纳税人,未载明纳税人涉及金额的,以纳税人平均分摊的应税凭证所列金额确定计税依据(不含所列增值税)。9.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之间签订的购销合同应征收印花税的税目有哪些?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印花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按照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的电力购销合同的税目缴纳印花税。10同一凭证记载不同税目如何缴纳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9号)第九条规定,同一张应税凭证包含两个以上税目且分别列示金额的,按照适用的税目、税率分别计算应纳税额;未分别列明数额的,适用较高的税率。11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含金额不一致时如何缴纳印花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印花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应税合同和应税产权转让凭证所列金额与实际结算金额不一致的,应税凭证所列金额未发生变化的,以所列金额为计税依据;应税凭证所列金额发生变化的,以变化后的金额为计税依据。变更后已缴纳印花税的应税凭证所列金额增加的,纳税人应当就增加的金额缴纳印花税;变更后所列金额减少的,纳税人可以就减少的金额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或者抵扣印花税。12内地投资者取得香港基金分销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由谁代扣代缴?根据《关于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入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互联互通机制后税收政策适用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券期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年第24号)第二条规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代扣代缴内地投资者在香港分配基金的个人所得税。13未履行合同可以退印花税吗?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印花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三条第七款规定,已缴纳的印花税不予退还和抵扣。14哪些凭证不在印花税征收范围内?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印花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二条第四款规定,下列情形的凭证不属于印花税征收范围:1。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仲裁机构仲裁文书、监察机关监察文书。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对房地产权证的合同、协议或者行政文书进行征收、收回或者补偿。3.总行与分行、分行与分行之间签订的凭证作为执行计划。15股权转让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何确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印花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三条第四款规定,纳税人转让股权缴纳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产权转让文件所列金额确定(不包括认购后未实际出资的已列权益部分)。16境外签订的合同需要交印花税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9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和境外收取国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印花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第22号公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和境外账簿,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应税凭证标的物为不动产的,不动产在中国境内;2.应税凭证的标的物为股权的,该股权为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3.应税凭证的标的物为动产或者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的,其卖方或者买方在中国境内,但不包括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售动产或者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4.应税凭证的标的物为劳务的,其提供者或接受者在中国境内,但不包括境外单位或个人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发生在全国各地的劳务。17企业之间的订单和订单需要交印花税吗?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印花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没有单独买卖合同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18未注明金额的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9号)第六条规定,应税合同或者产权转让文件未载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金额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应税合同或产权转让凭证未载明金额,在后续实际汇算清缴时确定金额的,纳税人应当在实际汇算清缴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内申报应税合同和产权转让凭证的状况。19以内货物多式联运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何确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印花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三条第六款规定,在起运地统一结算整运费的,以整运费作为运输合同的计税依据,印花税由起运地运费结算双方缴纳;运费分期结算的,以分期运费为计税依据,由办理运费结算的当事人分别缴纳印花税。20纳税人享受印花税优惠,如何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第一条第五款规定,印花税法实施后,纳税人享受印花税优惠政策,继续执行“自行判断、申报享受、留存相关资料备查”的处理方式。纳税人应当对留存备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21纳税人土地增值税优惠项目如何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原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实行纳税人“自行确定、申报享受,并留存相关资料备查”。纳税人按要求在土地增值税申报表中填写相应减免税栏目即可享受,相关政策规定的材料留存备查。纳税人应当对留存备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22应纳税凭证中列出的增值税税额计算错误。印花税怎么处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印花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因应税凭证所列增值税计算错误导致纳税人计税依据减少或者增加的,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调整应税凭证所列增值税,重新确定应税凭证的计税依据。已缴纳印花税的应税凭证调整后计税依据增加的,纳税人应当就增加的数额缴纳印花税;调整后计税依据减少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或者抵扣减少的金额。双方能否享受减免印花税的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第22号公告)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凡认购应税凭证的纳税人均可享受印花税减免政策,但明确特定纳税人适用印花税减免政策的除外。纳税人多贴的邮票可以退款吗?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印花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三条第八款规定,纳税人多贴印花税票不予退税或抵扣。纳税人申报缴纳印花税需要填写哪些报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一)纳税人应根据印花税应税合同、财产转让凭证、营业账簿填写《印花税税源清单》(附件1),进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