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德基;肯德基宅急送;有些类别的商标被驳回了,还能用吗?

作为全球快餐连锁店之一,肯德基主要销售炸鸡、汉堡、薯条、蛋挞、汽水等高热量快餐。因为它的味道和特别的口感,经过多年的经营获得了很好的口碑,所以在不同的年龄段都有它的粉丝。为肯德基这样的大企业说理,在商标保护上一向游刃有余,但最近却面临着部分商标在注册商标时被驳回的情况。

因为注册一个商标一般需要很长时间,所以与之相关的商标是2016注册的。这一年,肯德基公司提交了“肯德基ZJS”商标的注册申请,该商标被指定使用在第39类“送货、邮购商品的递送、快递服务(信件或商品)”和第43类“餐馆、宴会、咖啡馆、茶馆、快餐店”中。

但没有意外审核通过,只是在审核过程中被部分否决。此后,肯德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初步审定了肯德基ZJS商标指定用于国家知识产权局第43服务的注册申请,驳回了肯德基ZJS商标指定用于第39服务的注册申请。

肯德基不服,随后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裁定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起诉决定,并责令国家知识产权局做出新的决定。一审判决作出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不服,上诉至北京市高院,请求撤销一审判决,维持被诉决定。而肯德基服从一审判决。

经北京高院终审,国家知识产权局二审胜诉,撤销一审判决,驳回肯德基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肯德基注册的“肯德基ZJS”商标可以用在第43类,但不能用在第39类,对于“ZJS”这样的运输确实有难度。

那么商标类别注册被驳回后就不能用这个类别了吗?诚然,在未经核准的类别中使用商标很可能造成商标侵权,但如果企业能够在市场上使用这个商标,并得到大多数消费者的认可,就不会混淆商标,或许可以尝试重新注册这个商标,将其升级为驰名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