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商标侵权

一、如何认定商标侵权

认定侵犯注册商标权的过程有三个基本步骤:

1,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范围。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范围是认定商标侵权的基本依据。判断商标侵权行为能否认定或主张构成所考虑的一切因素,都是围绕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进行的。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以该注册商标及其核准使用的商品为限。显然,从这一规定来看,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范围仅限于该注册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由两个因素决定,一是注册商标;二是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两者结合构成了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也决定了商标侵权行为与被控侵权客体进行比较的标准,从而得出是否构成侵权的结论。

2.确定被指控侵权的具体对象。被控侵权对象的确定由两个因素决定,一是被控侵权的商标,二是被控侵权的商标所使用的商品。确定被控侵权具体客体的意义在于确定和固化被控侵权的载体,为下一步与商标权保护范围的比较打下坚实的基础。它与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同等重要,是认定商标侵权的另一个比较对象。

3.将被控侵权客体与注册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进行比较,确定被控侵权商标是否相同或者近似,被控侵权商标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是否属于同一类别或者近似。通过认定侵权的三个基本步骤,特别是将被控侵权客体与注册商标及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进行比较后,才能确定是否构成商标侵权。

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或者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或者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变更注册商标,并将变更商标的商品再次投放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提供便利,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造成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其他损害的。

二、商标侵权起诉的流程是怎样的?

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诉状。

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指定较大城市的1-2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侵犯驰名商标特殊保护权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地、侵权货物存放地、扣押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立案:法院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通知当事人交纳诉讼费,交纳费用后立案。

3.法院受理后,在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对方,对方在15日内回复。

4.交换证据。

5.举行审判。

6.合议庭作出合议裁定,不服裁定的,应当自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判决的,应当自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