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对商标的绝对排斥?
什么是对商标的绝对排斥?商标驳回是商标注册过程中常见的环节。随着商标注册量的急剧增加,商标驳回率也在增加。商标驳回也可以分为绝对驳回和相对驳回。今天知识产权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什么是商标绝对驳回。
所谓驳回注册商标的绝对理由,是指注册商标的申请违反了《商标法》中禁止注册的规定,或者注册商标的申请违反了法律规定的显著性条件,商标局予以驳回。
那么,商标注册被绝对驳回的情况下,审查能成功吗?
因绝对原因被驳回的商标也有可能被重新审查。你的商标肯定是可以复审的,但是能不能复审取决于原因,首先是商标驳回通知书上的原因,然后是你公司名称的使用。
1.《商标法》第十条规定,国家标志、名称、军事标志、国际组织标志、红十字、红新月等标志具有民族歧视性、欺骗性,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有县级以上地方和国外为公众所熟知的地方。
2.如《商标法》第十二条规定:仅由商品的性质所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所需要的商品形状或者使该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
3.如《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只有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等特征的;缺乏识别意义;但是,商标如果已经被用于获得显著特征,并易于被公众识别,则可以注册;
4.《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复制、模仿、翻译他人已在中国申请注册或者未在中国申请注册和保护的驰名商标,容易误导他人,难以识别。
以上是知识产权介绍的“什么是商标的绝对拒绝”。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请随时咨询我们知识产权的专业顾问。本人从事知识产权多年,经验丰富,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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