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行政诉讼合同包括哪些范围?

法律分析:商标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八项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所有涉及财产权的处罚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就商标行政诉讼案件而言,根据《商标法》及其细则规定,当事人不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以下七种行为作出的处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一、使用商标的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b、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在市场上未使用注册商标的;

C.将未注册商标作为注册商标使用的;

d、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八条的规定,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e、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款;

F.销毁有毒、有害、无用的商品;

g、封存或没收商标标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不服所有涉及产权的处罚,可以提起诉讼。就商标行政诉讼案件而言,根据《商标法》及其细则规定,当事人不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以下七种行为作出的处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1,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2、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在市场上未使用注册商标的;

3.将未注册商标作为注册商标使用的;

4.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

5.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处以罚款;

6.销毁有毒、有害、无用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