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信息中心是什么单位?主要工作是什么?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淮安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依法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相关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参与商品交易市场的发展规划;组织制定和协调食品药品安全规划;依法承担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
(二)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和认证;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管理;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的仲裁和检验;依法监督管理质量检验机构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对质量认证产品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三)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依法承担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承担产品质量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工作;推进名牌发展战略;组织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推进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组织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四)负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规范和监督商品数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负责标准化工作的管理;组织实施标准并监督检查;推动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管理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监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负责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的信息化建设;负责组织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和监管体系建设;组织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和行业信用建设,实行信用分类管理。
(五)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消费合同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六)依法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开展江苏省和淮安市著名商标的审核、申报和保护工作;依法保护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特殊标志和官方标志;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
(七)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特种设备登记,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执行情况;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考核;按要求上报特种设备事故,并配合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药品、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监督国家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志的实施,负责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和药包材及制剂的监督管理;组织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检测;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行为,监督落实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药品安全应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相关员工的业务培训;组织建设农村药品监管网络和供应网络;组织实施中药和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中药饮片加工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
(九)依法承担市场经济秩序监管责任,负责市场交易和网络商品交易及相关服务行为监管,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等反垄断执法(价格垄断除外)相关工作,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等经济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和经纪活动,依法负责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牵头查处传销违法行为;依法承担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十)承担辖区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受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十一)承担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