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后商标怎么办?
法律分析:(1)及时转让公司商标。
(2)商标不转让的,根据企业注销时清算报告中的决议决定商标的归属。
(3)清算报告中未注明商标权归属的,原公司全体股东可以处分公司注销清算时遗漏的财产。
(4)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后,注册商标未办理转让手续的,任何人均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5)商标是以公司名义注册的,所以公司注销后商标权不存在,任何人都可以使用该商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将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一并转让。
对容易引起混淆或者产生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
注册商标转让经核准后,应当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 * *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注册其商标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销申请书》,交回原《商标注册证》。
商标注册人申请撤销其注册商标或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注册其商标,经商标局核准撤销的,其注册商标专用权或者在指定商品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自商标局收到撤销申请之日起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