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男子9.9元卖父亲自制酸菜,买家索赔1000元。索赔的理由是什么?
诉讼理由是商家销售的酸菜属于三无产品,即无生产日期、无质量证明、无生产厂家。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类似商品10倍赔偿。然而,这种情况下的消费者行为有些不道德。我们来看看具体情况。
林今年75岁了。他平时喜欢做一些咸菜和腊肉,在网上卖。但是,他卖得不多,一直被投诉。一位网友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林先生的父亲,称其销售的产品为三无产品,需要赔偿自己1000元,否则将被告上法庭。林先生的儿子得知后,觉得此人是职业打假人,不愿意赔偿。他宁愿让监察局惩罚自己。当然,错误会尽快改正,如果钱丢了,会鼓励这种不道德的行为。
1.我对这件事怎么看?
消费者维护自己的权益没有错,但是这个小伙子有点骗人。一包9块9的咸菜,扣除成本最多也就赚了一两块。为什么要鸡蛋里挑骨头?既然我不喜欢它,我一开始就不该买它。农民伯伯做的产品是自己吃的,可能比包装好的产品干净。不放心就不要买。哪怕是三无产品,也可以提前提醒。不要说会赔钱,难免让人怀疑你在碰瓷。二、网上卖自制产品要注意哪些问题?
如果不是量产,卖的产品只是初级加工。在这种情况下,不需要注册商标,但需要按要求进行包装,以保证产品在储运过程中不被损坏。另外,建议不要在网上卖酸菜。毕竟这种产品不好运输,夏天容易损坏,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可以在市面上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