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gsp认证取消了吗?

法律分析:不是。关于取消GMP、GSP、GCP和GLP认证的消息来自CFDA(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预计未来上述四证将被取消,但检验仍按其规定进行,两证可能在生产和流通环节进行整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设置制剂室,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报同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的,予以批准,发给《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第二十八条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必须执行《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必须执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分别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商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五十六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含省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设立的药品监督管理机构,下同)依法对药品的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