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协议中的注意事项
商标转让是指商标注册人依照法定程序,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他人的行为。商标转让一般有以下几种形式:合同转让、后续转让、因行政命令而转让。接下来知识产权将为大家介绍几种商标转让的形式:
1.合同转让=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通过签订商标转让协议或合同转让注册商标。这种方式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方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收取一定的转让费。
2.继承和转让=个人和依法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死亡或者无行为能力,注册商标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比如: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后,即其生命结束后,有继承人按照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企业合并或者被兼并时的继承和转让。
3.行政命令引起的转移
这种转让形式一般发生在公有制国家。这里说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财产流转的计划和行政。比如,我国国有企业根据行政命令进行分立、合并、解散或转制,必然导致注册商标主体的变更。
实践中,大量注册商标通过合同转让和注册。合同转让必须签订商标转让协议,应注意:
(一)注册商标的转让依法需要办理一定的手续,转让注册须经商标局核准后才能生效。未向商标局办理相关手续而转让注册商标,属于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行为,将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导致该注册商标被撤销。
(二)商标权的转让合同生效后,转让方不得在商标注册有效区域内与受让方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或类似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转让的商标,否则将侵犯受让方的商标权。转让人如要继续使用该商标,必须与受让人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取得受让人的授权。
(三)转让注册商标在商标公告中刊登的日期为受让人享有该商标专用权的起始日期,受让人后的注册商标有效期自该日期起至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之日止。
(4)商标转让协议或合同应具备法定的必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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