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资质申请条件
建筑智能化工程是指:智能化集成系统和信息应用系统;施工设备管理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智能卡应用系统;通信系统;卫星接收和有线电视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广播系统;会议系统;信息引导和发布系统;智能社区管理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大屏幕显示系统;智能灯光、声控和舞台设施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机房工程及其他相关系统。
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智能建筑工程的经历,主持完成单项合同额不低于654.38+00万元的智能建筑工程项目(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不少于2项,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职称。
智能二级资质申请条件:
1,企业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2、机电工程、通信和广播电视工程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4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3.持证上岗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资料员齐全;
4、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经历,并具有电子与智能工程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
5.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6、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本类别资质等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智能建筑工程资质申请成功后,可以承包电子行业制造设备安装、电子行业环境工程、电子系统工程、智能建筑工程等。
注:新政出来后,电子与建筑智能化资质、城市道路照明资质、建筑机电安装资质合并为建筑机电安装资质,这也是该资质的第三次合并。今后,建筑智能化公司可以直接申请一个建筑机电安装资质,接手建筑智能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