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客户记住你的品牌和产品?

第一,最好是野兽。

?“大家,大家,大家,大家,大家,大家,大家,大家。”

在上面一行的“人”字里,有一个“入”字。一眼就能认出来吗?

“大家,大家,大家,大家,大家,大家,大家,大家。”

在上面一行的“人”字里,有一个“兽”字。一眼就能认出来吗?

无论线下和线上渠道,一行“人”中的一个“进”字是最常见的品牌状态。虽然有差异,但很难一眼发现,消费者往往不会冷静地发现细微的差异。我想成为一个男人,但我也想和别人不一样...结果既不是人也不是人。

底线不一样,做“兽”就好,与“人”无关。就算很臭,也要很明显,让气味相似的人买。

所以,想要被人记住,就要脱颖而出。

第二,狗咬人,人咬狗

让人记住不仅仅是脱离位置。上世纪70年代,《纽约太阳报》主编约翰·鲍嘉(John bogart)将新闻解读为“狗咬狗不算新闻,人咬狗才算新闻”。起初,纪认为品牌营销应该让人咬狗。

因为品牌营销不仅是吸引眼球,更是传递品牌价值。这是和新闻的基本区别。很容易出位,就是没有底线,唱反调,吊足胃口。比如一些网络推手经常会弹出一些热门话题,但是很少有人知道这是针对哪个品牌的。所以量的铺开容易,落实到产品上就难了。

从受众的角度来看,新闻是以时间为节点的记忆,营销是以品类为节点的记忆。因此,新闻在单位时间内,而营销在类别中处于上位。营销应该更多的是正确,谈论正确是令人惊讶的。

人们常说写格律诗是“戴着镣铐跳舞”,产品创新也是如此。

所以职位应该是以销售为目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