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口许可证

出口许可证

根据国家规定,凡国家申报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不论任何单位或个人,也不论任何贸易方式(对外加工装配,按有关规定办理),出口前都必须申领出口许可证;非外贸经营单位或个人运往国外的货物,不论该货物是否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价值超过人民币1,000元的,必须申领出口许可证;个人携带出境或者邮寄出境的商品,除满足海关对自用、合理数量的要求外,还应当申领出口许可证。

目前,中国审批和发放出口许可证的机关是: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及其驻主要口岸的派出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计划单列市外经贸主管部门实行按商品、按地区分级认证的办法。

参考数据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2.0《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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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出口许可证

出口许可证是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行政管理部门代表国家批准某项商品出口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也是海关验放出口货物和银行办理结汇的依据。

申请出口许可证的基本程序是:

申请

即由申请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见证人”)向发证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函。

申请书内容包括:出口商品(货物)名称、规格、出口到国家和地区、数量、单价、总金额、交货日期、付款方式(即出口收汇方式)等项目。同时,必须向发证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或材料;

外贸公司应出示合同原件(或复印件);非外贸单位凭主管部门(厅、局级)批文。文物,有文物主管部门批准的材料;图书、期刊,经主管出版部门批准;名人字画(仅限近现代),经文化部批准;金银(不含饰品),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专利、专有技术和传统技艺须经国家专利局或主管部门批准;居民或村民凭街道办事处或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函和购货发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出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或者材料:

(1)经批准享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首次向发证机关申领出口许可证时,应提交主管部门批准其设立公司(企业)的批文、公司(企业)章程、营业执照、出口商品目录等复印件一套;

(2)经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首次向发证机构申请出口许可证时,应提交一套有关部门对项目合同的批准文件、营业执照和外经贸部批准的年度出口计划的复印件。

检查并填写表格

发证机关收到上述相关申请材料后,应对其进行审核。批准后,见证人应按规定要求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申请表》。

输入计算机

填好的出口许可证申请表应加盖申请人公章后送发证机构。经审查符合要求的,发证机关应将申请表内容输入计算机。

颁发许可证

发证机构应在申请表寄出后三个工作日内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一式四份,并将第一、二、三联交见证人,以便向海关办理货物出口报关和银行结汇手续。同时会收取固定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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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说明

申请出口许可证须知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于二零零六年九月六日发布,1996

申请出口许可证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一)各类进出口企业在申请出口许可证时应向发证机构提供的一般文件和资料:

出口许可证申请表。申请表(原件)应填写清楚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填写内容必须规范;

出口合同(原件);

申请人的公函或申请人的工作证;代理人应当出具委托单位的委托书;

非外贸单位(指所有无外贸经营权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下同)申请出口许可证需提供其主管部门(局级以上)的证明;

首次申领出口许可证的申请人应提供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外经贸部门批准该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的文件(原件复印件);

外商投资企业首次申领出口许可证时,应提供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由发证机关备案。

(二)一般贸易项下出口,应分别提交以下材料:

对实行配额管理的商品,国家部委各类进出口企业应提交外经贸部出口配额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各地各类进出口企业应提交当地外经贸部门的出口配额批准文件。

属于军民通用化学品的,应当提交化工部的批准文件;

易制毒化学品应报外经贸部审批;

重水须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

计算机应提交外经贸部批准的出口计算机技术审查表。

实行配额有偿招标的商品,应提交相关招标委员会出具的配额有偿招标商品出口许可证证明;属于自由招标的货物,应提交相关招标委员会出具的中标证明。

(三)承包项目带出商品时(实行配额有偿招标的商品,按招标有关规定办理),国家各部委各类进出口企业应提交外经贸部的项目批准文件和出口单位的合同;各地各类进出口企业应提交各地外贸主管部门的项目批准文件和出口单位的合同。出口合同应规定从承包项目中带出的许可商品的种类和数量。

(四)国家各部委各类进出口企业应提交外经贸部批准的出口配额文件和进出口加工文件;各地各类进出口企业应提交各地外贸主管部门批准的出口配额和来料加工文件。对非自用配额加工的转口货物,国家部委各类进出口企业应提交外经贸部的批准文件和《进料加工登记手册》。钢材、生铁、锌、糖等商品复出口时,我国各类进出口企业应提交外经贸部的批准文件和进料加工登记手册。

(五)非贸易出口需提交的文件和资料:

运输样品。

非外贸单位出口样品时,每批样品价值高于人民币5000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54.38元+0,000元的,应当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司局级以上)出具的公函。

每批样品价值高于5000元人民币的,各类进出口企业应按一般贸易管理规定申领出口许可证。

展品运输。

非外贸单位在国外举办的展览会所带物品,需要销往国外或展后不带回国内的,须报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

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授权的直属总公司向境外销售的物品为特许商品,应提交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举办展览的批准文件。

出口许可证申请表内容规范

申请出口许可证的单位应按照以下要求填写出口许可证申请表。

(1)出口商:

对实行配额管理的出口商品,应填写出口配额单位的进出口企业全称;

一般许可证管理的出口商品,应填写有出口权的各类进出口企业的全称;

偿还贷款和补偿贸易项目的出口,应填写有出口经营权的代理公司全称;

非外贸单位经批准装运货物,本栏应填写单位名称;

企业代码按外经贸部授权发证机构编制的代码填写(下同)。

(2)委托方:

配额招标(包括有偿招标和无偿招标)商品的发货人和出口商必须一致;

其他实行出口配额管理商品的发货人原则上应与出口商一致,但也可能与出口商不一致。

偿还出口贷款时,补偿贸易出口和外商投资企业委托代理出口,贷款人和出口商可能不一致。

(3)出口许可证号:由发证机构安排。

(4)出口许可证的有效期:

对实行“一批一证”制度的商品,自发证之日起,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三个月。《供港澳鲜活冷冻商品许可证》(不含转口)有效期为一个月。

对不实行“一批一证”制度的商品、外商投资企业和补偿贸易项下出口商品,其许可证有效期自发证之日起最长为6个月。

如果要求许可证的有效期跨越不同的年份,许可证的日期可以在下一年填写,最迟在2月底。

(5)贸易方式:

本栏目内容包括:一般贸易、易货贸易、补偿贸易、来料加工、进料加工、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边境贸易、出料加工、转口贸易、期货贸易、承包工程、还贷出口、国际展览、协议贸易和其他贸易。

进料加工复出口,填写此栏为进料加工。

外商投资企业原材料复出口时,应填写外商投资企业以贸易方式出口。

非外贸单位发运的每批货物和样品价值超过5000元人民币的,在本栏填写“国际展览”。

各类进出口企业出口展览产品,本栏填“国际展览”,出口样品填一般贸易。

(6)合同编号:

指用于申领许可证、报关和结汇的出口合同代码。

对于原油、成品油和非贸易出口,不需要合同号。

展品发运时,此栏应填写外经贸部批准的文件编号。

(7)申报港:

指出装运港。本栏允许您填写三个口岸,但您只能在一个口岸申报。

(八)进口国(地区):

指最终目的地,即合同目的地,其中域名(如欧洲等。)不允许使用。

(9)付款方式:

本栏目内容包括:信用证、托收、汇款、本票、现金、会计和免费。

(10)运输方式:可填写海运、铁路运输、公路运输、航空运输、邮政运输和固定运输。

(十一)商品名称及编码:根据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布的《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中的标准名称。

(12)规格和等级:

规格和等级栏,用于指定货物,包括具体的品种、规格(如水泥等级、钢材等级等。)和等级(比如兔毛等级)。同一编码商品有四种以上规格型号时,应单独填写出口许可证申请表。“劳务输出材料”也要相应填写。

装运的货物必须与本栏所列货物的品种、规格或等级一致。

(13)单位:指计量单位。非贸易项下出口商品,本栏计量单位为“批”,具体单位在备注栏注明。

(14)数量、单价和总价:

数量表示本证书中允许出口的商品数量。该值允许保留一位小数,超过该值的所有数字都应四舍五入。如果计量单位是批次,则此列为1。

单价是指与计量单位一致的单价。如果计量单位为“批”,则此栏为总金额。

(15)备注:填写以上各栏未完成的项目。

出口许可证变更、延期和遗失的处理

(1)

各类进出口企业在取得许可证后因故需要变更或延期出口许可证时,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出口许可证一经按规定签发,任何发证机构不得更改许可证的任何内容;确需变更项目的,出口单位应当填写出口许可证申请表并提供出口合同,提交原出口许可证,由发证机关换发。

出口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未使用或用完的,出口单位可申请延期,并将原出口许可证交回原发证机构。由原发证机关按照规定对未使用的许可证进行补发处理。出口许可证的有效期最迟可延长至次年2月底。

(2)申请人遗失出口许可证,应当及时向发证机构和许可证报关口岸海关挂失。重新申领出口许可证时,应向发证机构提供未报关证书和挂失报告,发证机构应按规定办理。

申请单位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不得伪造、涂改、买卖出口许可证,违者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海关法规追究刑事责任。

外贸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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