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购买和转让
商标购买和转让流程:
1.转让方和受让方签署转让协议;
2.双方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
3.商标局核准并公告的,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依法享有商标专用权。
商标权的主要内容如下:
1.商标权人的权利主要包括注册商标的专用权、禁止权和转让权。
2,即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注册商标所有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或转让合同获得利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一条。
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第四十二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将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一并转让。
对容易引起混淆或者产生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
注册商标转让经核准后,应当予以公告。
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