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的经历

1966 165438+10月份参加工作。1966年6月,在山东省工业、交通、金融、贸易五好职工代表大会上,被表彰为“山东省五好职工”。当时是利津县城关粮食所南街粮油站的业务员,担任利津县招待所副所长。

1975 10转让给凤阳集团(原淄博沙发厂)。历任业务员、副科长、沙发车间主任。

1985年5月被聘为淄博沙发厂副厂长、经济师。上任以来,她主动协助专职工作,锐意改革,大胆管理,狠抓产品质量和产品升级。凤阳产品有42个品种获得国家优、部优、省优、国际博览会金奖等40多个奖项。凤阳床垫、沙发双双获得国家质量检测评比第一名。凤阳商标被评为山东省著名商标。该企业被评为全国轻工业优秀企业。

1992-1996中国质量万里行荣誉企业称号。

自1990以来,各项经济效益指标多次位居中国家具制造业榜首。程先后荣获轻工业部三八红旗手、山东省三八红旗手、妇女科技先进工作者、二轻厅劳动模范、巾帼岗位之星、优秀女企业家、富民兴鲁劳动奖章,被授予“淄博十大杰出妇女”称号。

1991在利津县宾馆退休。

2006年2月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