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许可的许可条件是什么?

商标许可有三类;通用许可、专用许可和专用许可。

1.一般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在约定的期限、地域和方式内使用其注册商标,可以自己使用该注册商标,也可以授权他人使用。多适用于被许可人生产能力有限或产品市场需求大的情况(如加盟连锁店)。许可方可以选择更多的被许可方,每个许可的价格相对较低,因此被许可方获得的商标使用权是非排他性的。因此,如果合同中涉及的注册商标被第三方擅自使用,被许可人一般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侵权人,只能将相关情况告知许可人,许可人将对侵权行为采取必要措施。

2.独占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限、地域、方式将注册商标只许可给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权利人不得按照约定使用该注册商标。

3.独占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限、地域、方式将注册商标只许可给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可以按照约定使用该注册商标,但不得许可他人单独使用该注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