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商标权的终止?

商标权的终止,是指注册商标权人由于法定原因导致商标权的丧失,不再受法律的保护。终止分为期限届满的终止与提前终止两大类。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由于没有续展,会导致注册商标的注销,引起商标权终止。提前终止一般包括四种情况:一是商标权人向商标局声明放弃注册。比如,当与在先权利发生冲突时,主动放弃注册。一般来说,商标权人已与他人订立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的,未经被许可人同意,不能放弃注册,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二是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争议理由成立,撤销注册商标。三是商标局裁定或者人民法院宣告注册商标无效。宣告无效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即商标权视为自始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