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和版权的实质性区别是什么?
商标法和版权法是知识产权法的主要组成部分。商标法主要是加强商标治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信誉;维护消费者、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专利法主要保护发明创造的专利权,有利于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促进科技进步,创新著作权法与商标法的关系。受《商标法》保护的特殊商标的文字或图形必须是“可识别的”,以便公众能够将商标所有人的产品与他人的相同或类似商品区分开来。商标法和版权法有时保护同一智力创作的不同目的。商标所标识的艺术人物或画面的某些部分,也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艺术作品”;作为注册商标的标志,也受商标法保护。但在这种场合,著作权人和商标权人往往不是同一个人。商标所有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将相关艺术作品作为商标使用并取得注册专用权的,著作权人有权作为“在先权利人”,请求撤销相关商标作为“注册不当商标”的注册。商标所有人经著作权人许可,将相关艺术作品作为商标使用的,注册专用权一旦成立,就有权排除包括著作权人在内的其他所有人在商业流动中的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者商品广告上复制相同或者类似的艺术作品。然而,商标所有人无权允许或禁止他人复制超出此范围的艺术作品。除了上述三种关系,不同的知识法对同一客体都有延伸保护关系,往往存在交叉保护关系,交叉保护一般只存在于著作权法和专利法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