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山寨现象

2008年,中国的流行语“山寨”无疑占据了重要地位。从最初的网络语言到一种社会文化,“山寨文化”正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席卷全国。“山寨版刘翔”、“山寨版周杰伦”、“山寨”电脑、打火机、“山寨版春晚”、“山寨版百家讲坛”,似乎谁不了解“山寨”,谁就不时尚,谁就落伍。更何况,“山寨文化”其实已经进入大学校园,“山寨”论文势头凶猛。在“山寨文化”诞生之前,人们一提到“山寨”就会想到水泊凉山。其实“山寨厂”首先指的是广东、香港的非正规、小作坊式工厂。但真正让“山寨”大行其道的,是来自深圳等地的“山寨手机”。

目前“山寨”产品至少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特定商品,比如手机;另一类是文化精神产品,比如讲堂、春晚。两者不可同日而语。当然还有另外一种划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比如有人搞“山寨版百家讲坛”、“山寨版《功夫熊猫》”,在网上传播。制作者只是为了好玩,或者满足自己的表达和表演欲望。

“山寨”产品为什么卖得好?以手机为例。很多人由于经济拮据买不起名牌手机,但对名牌手机有心理需求。那么,“NCKIA”和“SAMSING”就很适合他们。看起来和名牌手机差不多,性能可能差别不是很大,但是价格便宜很多,“性价比”很高。正是因为这种社会需求,一些人才产生了假冒品牌的想法。

“山寨”商品明显是违法的,只是因为很多人的商标和知识产权意识不是很强,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相关部门执法力度不够,给了一些人打擦边球的机会。

至于“山寨文化”,情况就比较复杂了,既有自娱自乐的,也有商业化的。比如“山寨版春晚”、“山寨版百家讲坛”,只有不违反法律、不违背社会公德,不以营利为目的,才能被允许存在。说实话,很难禁止它们。

但是,“山寨文化”毕竟是一种以模仿为核心内涵的现象。既然是模仿,那一定程度上就是侵犯知识产权,只是方式不同,表现形式不同。比如当年书市上出现的“万用之作”、“古龙新作”,今天就不能称之为“山寨版”了?是不是因为他们改了名字,就不是在利用原作者的名声来吸引眼球,所以不是在打擦边球?只是因为目前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完善,所以追究一些责任还是有难度的。比如有的商家请某个长得像明星的人拍广告,模仿他们的动作。目前,很难追究商家对这种“假”明星广告的责任。但是在一些国家,一些名人的行为和签名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注册商标和广告的保护也是非常完备的。

如何理解山寨现象?

观点一:“山寨”——掩盖侵权行为。

“山寨”货应该说是违法的。只是很多人的商标意识和版权意识不强,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相关部门执法力度不够,给了这些人打擦边球的机会。

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刚刚步入正轨,刚刚实现与国际的对接,就迎来了“山寨文化”的入侵。这些“山寨”产品涉嫌盗版侵权,游走在法律的边缘,而“山寨文化”恰恰为“山寨货”提供了宽容,为其遮遮掩掩。从这个角度看,“山寨文化”可耻,“山寨文化”可耻中国...

观点二:“山寨文化”是对主流文化的把关。

“山寨”的本质是山寨,只是换了一种方式,换了一种表现形式。“山寨文化”是一种庸俗的文化,是一种抑制创新的文化,强调机会主义,利用低成本、低风险。大家都懒,都愿意走捷径。如果社会成为“山寨文化”生长的土壤,创新文化就很难生长。

观点三:“山寨是一种生活态度”“山寨是追求个性的体现”

“山寨”是对主流文化的嘲讽。也有文化学者认为,“山寨”为草根阶层提供了表达诉求和自我表达的渠道,主流文化不必对他们大喊大叫。“山寨”文化给了草根创新的机会,给了非主流表达思想的可能;山寨名人、山寨景点、山寨产品,让草根阶层实现了他们无法实现的愿望,满足了他们的需求。毫无疑问,“山寨”现象在当前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观点四:“山寨”精神也要从两个方面来理解。

“山寨”固然有“三国精神”、“水浒精神”对权威、秩序、制度、体制的冲击,但也包含着对平等、自由、自主的向往和追求。所以,仅仅指责“草根”社会的“游民”情结是不够的,也是不公平的。它可能不够现代,不够文明,但它是这些无能为力的人必须选择的道路。

观点五:“山寨”泛滥是危险信号。

“山寨”正在迅速演变成一个泛文化概念,所谓遍地山寨。其内涵越来越复杂,其危险的一面正在显现。比如假药的出现,就是一个明显的信号,应该引起全社会的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