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后可以继续使用广州商标吗?
广州随处可见企业和公司,所以广州的商标数不胜数。广州很多企业家会在本地注册一个商标,或者通过商标转让获得商标的使用权。因为很多人没有经历过商标转让,不知道商标转让,所以往往容易被各种问题困扰。广州商标转让后可以继续使用吗?希望八戒知识产权商标网整理的以下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
商标注册转让后,原商标注册人不再享有商标专用权,不能继续使用。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注册商标转让经核准后,应当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商标是一种无形财产,它和有形财产一样,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商标所有人的意愿自由转让。将其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注册商标的转让是注册商标主体的变更。商标转让后,商标所有人不再是原注册人,不再享有专用权、使用权和处分权。上述商标权由受让人享有。
注册商标的转让不仅导致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商标权的转移,而且影响注册商标被许可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权益以及消费者的利益。为了保证商标转让的合法性,保护利益相关者和消费者的利益,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当签订注册商标转让协议。商标转让后,原商标注册人未经许可,继续将该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商品交易文书,或者将该商标用于广告、展览等商业活动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相同的商标或者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近似的商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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