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商标的国际保护?

商标的国际保护和使用历史悠久。特别是19世纪以来,世界经济快速增长,国际贸易迅速发展,这也导致了一些商人在其他国家抄袭和使用自己商标的行为。那么什么是商标的国际保护呢?商标的国际保护什么是商标的国际保护?《巴黎公约》是世界上最早的保护工业知识产权的国际条约,也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下最重要的公约。除发明专利、工业品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外,还包括商标、服务标志和制造商名称。1891年4月4日,《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签署,这是商标国际保护的又一重要国际公约。签订本协议的目的是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的统一管理下建立国际商标注册制度。1989年6月27日,《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议定书》在马德里外交会议上通过,用法文、英文和西班牙文签署,具有同等效力。1989年6月4日,中国正式成为《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成员国。与商标国际保护有关的其他公约、条约和协定还有《商标注册条约》(1973年6月维也纳外交会议通过)、《商标注册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1957年6月在法国尼斯签署)、《商标图形元素国际分类维也纳协定》(1973年6月奥地利维也纳外交会议通过)、 《制止商品原产地虚假或欺骗性标记马德里协定》(1891年6月在马德里签署)、《保护奥林匹克徽记内罗毕条约》(19865438)此外,《世界贸易组织协定》中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确立了对版权、专利、商标、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全面保护,并规定了知识产权执法和争端解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