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吉林市知名商标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驰名商标一般是指商标所有人在当地(市)范围内拥有的,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注册商标。各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当地(市)知名商标的认定和管理工作。各地对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不同,但一般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该商标是当地(市)范围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所拥有的国内有效注册商标;二是商标的产品覆盖面和市场占有率在当地同行业中名列前茅;三是企业综合效益好,主要经济指标(销售额、利税等。)的商品在近两年内使用该商标的情况领先于当地同行业;四是注重商标的广告宣传,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五是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稳定可靠,消费者投诉率低;六是近三年没有非法经营行为。自驰名商标被认定之日起,他人使用与生产相同或者类似产品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可能引起公众误解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核准注册;其他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商品特有名称、包装或者近似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