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是商标领域的最高荣誉。中国有几百万个商标,但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只有几百个。任何商标都不能指望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因为“驰名商标”有非常严格的要求,申请起来非常困难。“驰名商标”在我国的申请,以前没有明确的认定标准和具体的申请程序。自2003年《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颁布以来,申请“驰名商标”的方式和途径彻底改变了。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四条和第五条,申请“驰名商标”的途径如下:1。在商标异议的情况下,确定商标异议是指已经商标局初步审定通过的商标。在取得注册商标证书之前,商标局会先进行公告,在公告期内任何人都可以提出有合理理由的异议。如果提出商标,可能构成对自己商标的侵权,同时申请认定自己是驰名商标。2.在商标纠纷中,公认的商标纠纷是指注册商标。因为有些法律,别人认为自己的商标被侵权,向商标局提出撤销注册商标。在撤销过程中,还可以申请认定自己的商标为驰名商标。这也是认定驰名商标的一种方式。最后介绍了一种认定驰名商标的方式,即在商标维权诉讼中通过司法认定驰名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