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的特点是什么?
诉讼是人民法院根据一方当事人的请求提起的。当事人不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依据职权不能提起诉讼。当事人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是请求其他国家机关保护其合法权益的,不属于诉讼,不能受到民事诉讼程序的保护。法院是国家的司法机关,通过国家赋予的司法权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法官由国家权力机关任命,当事人无权选择法官,但有权申请法官回避。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案件具有法定管辖权,只要一方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有权受理。诉讼程序严谨完备。比如民事诉讼法规定。审判程序包括一审程序和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等。第一审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
另外还规定了撤诉、申诉、反诉制度,这些都是其他方式没有的。纠纷内容多元化合同纠纷合同纠纷的内容涉及合同本身的方方面面,几乎每一个与合同相关的方面都会引发纠纷。例如,对于签订合同的当事人也会有争议。合同一方是法人的分支机构,但已签订合同,无权对外签订合同。这种方法一旦违约但无力承担债务,就必须也应该由设立分支机构的法人承担。如果法律人不愿意,就会产生纠纷。又如,双方通过口头协商达成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对最初协商的某一条款理解不一致,又因口头没有书面证明而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