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清客公寓等8家公司因违规被通报暂停网签备案权限。

65438年2月22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成都清客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违法行为的通报..

新媒体了解到,青客公寓品牌子公司成都青客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未开设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与成都青客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成都吴礼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国宇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成都于海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成都火野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未向住建部门报送开业信息,未开立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监管不力。

北京联友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成都悦丽屋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等以“美丽屋”为品牌,未开设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其关联公司成都美丽屋科技有限公司未向住建部门报送开户资料,未开立租金监管账户,处于监管之外;北京联友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涉嫌“长收短付”的高风险经营行为和拖欠房东租金的违法行为。

通报指出,“清客公寓”和“美丽屋”无视群众利益,在双方未达成正式并购协议、未告知房东和租客的情况下,成都吴礼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向北京联友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收取租客原应支付的租金,涉嫌侵犯房东和租客的合法权益。

经研究,决定对成都清客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吴礼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国宇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成都于海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成都火野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联友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成都悦丽屋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成都美丽屋科技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整改期间,暂停上述公司在58同城等网络信息平台的上市,暂停网签备案权限。上述公司的其他违法线索依法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成都市住建局表示,希望各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住房租赁企业引以为戒,切实加强经营服务的约束和规范,严格执行房地产中介管理和住房租赁企业管理的相关规定,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杜绝住房租赁乱象,终止不规范经营,完善内部规章制度,依法依规诚信经营服务。

据悉,下一步,成都市住建局将继续整顿住房租赁市场秩序,努力规范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行为,联合发改、公安、市场监管、银保监、网信办等职能部门严厉打击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住房租赁企业违法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加大宣传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确保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