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源”用“袁隆平”的名字和肖像在直播间卖大米。法院是如何判决的?
根据题主的提问,我的回答如下。在我看来,袁隆平院士的名字和形象应该得到尊重,并以规范的方式谨慎使用,因为他为人类的粮食安全做出了巨大贡献。特别是商事主体在推进与袁隆平的合作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捏造或者夸大双方的合作程度,误导消费者,获取商业利益。
本案中,米源公司未经许可,在宣传海米相关产品时,出于商业目的使用了袁隆平的姓名、肖像,但没有证据证明袁隆平与其宣传产品的相关程度,也不足以证明相关程度与其宣传文章所涉及的内容一致。
据介绍,隆平高科是一家成立于1999的农业科技上市公司,注册资本1317亿元。其经营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及销售、农副产品加工及销售等。,在农业种业领域有一定影响力。为规范袁隆平院士姓名权、肖像权的商业使用,袁隆平院士生前与隆平高科签订了《袁隆平品牌权利许可协议》,取得了在商业活动中使用袁隆平院士姓名权、肖像权的专属商业权利。2020年4月20日,隆平高科发现某农业公司、(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黄伟(网名“viya VIYA”)及淘宝网涉嫌侵犯袁隆平姓名权、肖像权,故向长沙市公证处申请公证取证,并对某农业公司微信官方账号、公司网站及淘宝店铺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保全。
2020年4月23日,隆平高科向某农业公司发出警告函,要求某农业公司“立即停止在网络及其他渠道销售假冒‘袁隆平’大米等侵权商品,并删除相关网页;未经合法授权,禁止使用袁隆平的相关姓名、肖像、商标进行商业宣传,或者在宣传相关商品时与袁隆平建立联系。”以上是我的回答,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