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加经营范围怎么办理
营业执照加经营范围办理流程如下:
1、到工商局进行变更经营范围;
2、先到工商局领取变更表格,包括营业执照变更登记表、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协议、委托授权书;
3、营业执照变更登记表,填写营业范围变更一栏,其他如果不变更就不填,并在最后面法人签字、盖公章;
4、委托授权书应该也在这个表的背后,没有的话就取新表,填写相关内容、贴上经办人身份证和盖上公章;
5、章程修正案;按照模板在WORD文档重新写一次。后面增加:公司原营业范围为XXX,现变更为XXX。最后法人签字、盖公章、写日期;
6、股东会协议:按照模板在WORD文档重新写一次。后面增加:公司原营业范围为XXX,现变更为XXX。最后全部股东签字、盖公章、写日期;
7、所有表都填好后,带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章、营业执照正副本到工商局排位做变更。变更完有回执;
8、最后带回执,取新的营业执照就可以了;
9、取回新工商执照后,带上新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国地税正副本、公章到国地税做变更备案。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规定。
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二条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被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吊销、撤销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或者依照本条例第六章的规定办理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