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

绿色食品标志是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注册的质量认证商标。如果企业需要在其产品上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必须按以下程序申请:

(一)申请人应向所在地省级绿色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并填写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表(一式两份)和企业生产调查表。

(二)省绿办将根据企业申请,指派至少两名绿色食品标志专职管理人员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检验合格的,将委托指定的环境监管部门对申报产品或原料环境进行监测。

(三)省绿办结合调查和环境监测评价结果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材料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四)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由省绿办抽样,由指定的食品检测机构按照绿色食品产品标准进行检测。不合格者,当年不再受理其申请。

(5)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受检产品进行最终审查。

(六)通过最终评审的企业与中国绿色食品展示中心签订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合同。不合格者,当年不再受理其申请。

(7)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上述合格产品进行编号,并颁发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

(八)申报企业对环境监测和产品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提交仲裁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