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证书可以补办吗?
当然可以。办理程序: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国家认可的任何一家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注册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在“代理机构”一栏公布。(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步骤办理:准备申请文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文件→在编码窗口输入回执条码→在缴费窗口缴纳申请费。注:1。补发证书申请书中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应当与现商标注册人一致,商标注册号和类别应当与原商标注册证一致。2.商标注册人名称变更同时办理换证的,应当以变更前的商标注册人名义提出换证申请。原商标注册人的印章已经失效的,补发证书申请书应当加盖变更后的商标注册人的印章,并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3.转让注册商标同时办理换证的,应当以转让人的名义提出换证申请。4.如果直接去商标注册大厅,如果申请人在申请补发证书后六个月还没有收到补发的注册证书,可以免费向商标局查询;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的,由商标代理机构负责向商标局查询。《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使用期间,变更注册商标、注册人的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准使用的商品通用名称或者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