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提交的商标申请会弹出受理号,但是3个月过去了,受理函还没有下来。请问是什么情况?
如果在2065438+2004年5月之后申请,这是正常的。
2065438年5月1日,新《商标法》生效,商标局改变了商标受理流程,将之前的补正程序尽量放在受理之前,因为根据新《商标法》的规定,一旦受理必须在9个月内审结,如果期间出现补正问题,无疑会影响商标局的审查进度。如果超过9个月,就是逾期了,是违反商标法规定的。
法律依据:
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十八条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的日期为准。
商标注册申请手续完备、申请文件填写齐全、费用缴纳符合规定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手续不全、未按要求填写申请文件或者未缴纳费用的,商标局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手续基本完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要求,但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应当通知申请人补正,并限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天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退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逾期未补正或者未按要求补正的,商标局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本条第二款关于受理条件的规定,适用于办理其他商标事宜。
商标法
第二十八条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完成审查,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第二十九条商标局在审查过程中,认为商标注册申请的内容需要说明或者修改的,可以要求申请人作出说明或者修改。申请人不作说明或者修改的,不影响商标局的审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