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不能申请任何带有“郭”字样的商标吗?什么条件可以申请?请详细说说。

小康为你解答:

对以“中国”开头的商标,应严格按照下列标准进行审查:

1.申请将“国家+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或者商标中含有“国家+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应当以“构成夸大宣传,具有欺骗性”、“缺乏显著特征”、“有不良影响”为由予以驳回。

二、带有“国别”前缀但不是“国别+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组合的,应区别对待。使用指定商品直接表明商品质量特征或者具有欺骗性,甚至损害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或者可能产生不良政治影响的,应当予以拒绝。

一般来说,对于以“国家”为前缀的商标的审查标准也是非常严格的,尤其是“国家+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商标,核准注册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备受业内关注的“国酒茅台”商标终于在12通过了商标局的初审,但在初审公告期间遭到了30多家企业和个人的异议。商标局经审理认为,被异议商标“国酒茅台”中的“国酒”一词具有“中国最好的白酒”和“国酒”的评价意义。如果被被异议人永久垄断,因此,被异议商标的注册申请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规定。因此,商标局决定不予注册“国酒茅台”商标。据悉,该案目前处于未立案审查阶段,但前景仍不乐观。白酒行业的大佬尚且如此。如果你打算申请的商标和上述情况类似,就不要再尝试了。

同样,县级行政区划名称也不应作为商标注册。如果是作为产地的标志,建议您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以合理的描述方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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