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餐饮商标侵权

法律解析:餐饮商标侵权行为认定为: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均属于侵权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二)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混淆(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或者擅自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变更注册商标,将变更商标的商品投放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提供便利,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七)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