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商标管理中心
天津商标被核准后,不是一个商标的结束,而是商标使用的开始。商标的使用需要经过批准,未经批准的商标在市场上并不占据有利地位。因为未经核准的商标不受法律保护,久而久之使用的人越来越多,声誉参差不齐,对企业造成负面影响。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企业在了解到一些侵权行为后,才能更好地保护相关商标。有什么样的侵权行为?
常见的侵权行为是商标的组合使用,这就涉及到组合商标的概念。总的来说,对于注册商标的建议是,组合商标要分开申请,因为如果组合申请通过了,使用了,就一直是这种形式,不能拆分。以及哪些拆解的元素被他人注册使用,不会构成侵权。
但是这些要素一旦组合在一起使用,组合出来的新商标也不是不合理的,所以即使和一些知名品牌相似,但要素明显分离时的注册也是合理的。这一点需要防范,企业在注册商标时需要特别注意注册的先后顺序。
还有一种侵权行为叫做为商标侵权提供便利。有的人会认为,因为没有直接参与侵权行列,所以单方面认为自己没有造成侵权。但这种故意为他人侵权提供一些条件的行为,也是一种侵权行为。
所以在防止侵权之前,有必要知道侵权的是什么。有些人可能无意中使用了这样的商标或者这种行为,所以就在商标侵权的行列中。这时候就更需要熟悉这样的规则,防止这样的行为再次发生。